人事科主要职责
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;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,负责全市民办教师的管理工作;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表彰和奖励,负责全市高等和中等师院校毕业生分配派遣工作;教师资格认定;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;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等。